房天下> 正文

房价波动 二手房“恶意违约”增多

房天下西安二手房网  2011-09-26 09:42:00  来源:中财网
[提要]以205万元将房产卖给赵女士、几个月后又因房价上涨而违约以400万元"一房二卖"的被告人黄先生,经法院判决,不仅退回了赵女士100万的首付款,还承担了230万元的违约赔偿。

以205万元将房产卖给赵女士、几个月后又因房价上涨而违约以400万元"一房二卖"的被告人黄先生,经法院判决,不仅退回了赵女士100万的首付款,还承担了230万元的违约赔偿。

》》点击查看更多资讯

》》搜房网倾情回馈网友 掀起购物娱乐“优惠”旋风

昨天下午,在朝阳法院召开的存量房买卖诚信交易保护相关问题研讨会上,这一起因房价上涨而出现的"恶意违约"二手房买卖案判决引起了在场专家的热议。现场法院、市房地产协会、市律师协会等专家纷纷表示,房价波动幅度牵动二手房买卖合同案件数量增多,诚信缺失而违约成本低是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房屋买卖纠纷中不诚信成本亟待提高。此外,他们表示,近期随着二手房房价平稳,买房人违约比例呈现上升态势,应引起有关方面关注。

抽样调查显示,近三年来,朝阳区法院受理的近半数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均与房价波动密切相关。房价上升时,卖房人倾向于将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出售;房价下跌时,买房人为了降低购房成本,往往怠于履行合同,从而引发纠纷。

"近三年中,月房价环比涨跌波动在3%以上的月份共计14个,共受理纠纷1473件,月均收案105件;而月房价环比涨跌波动在3%以内的月份共计22个月,共受理纠纷1586件,月均收案72件。房价快速波动月份平均收案数约为房价平稳月份平均收案数的1.5倍。"朝阳法院民一庭法官兰楠介绍。

责任编辑/liuchen.xaesf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微信扫码打开

房天下小程序